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本市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人事科(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市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事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审计工作,对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和市气象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业务科
  负责本市气象业务和科技发展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本市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气象探测资料、气象预报和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管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气象科研的组织管理和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市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与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
  信阳市气象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4个:信阳市气象台、信阳市气象观测站、信阳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信阳市专业气象台。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由市气象局根据本市气象工作实际确定。
  县(市、区)气象局(站)
  信阳市设罗山县、潢川县、固始县、新县、商城县、光山县、息县、淮滨县、鸡公山、农业气象试验站(信阳市平桥区气象局)10 个县(市、区)气象局(站),依法履行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并承担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县(市、区)气象局(站)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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